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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填写中国内地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南宁地区南宁市户口及区直单位的客人请提前7个工作日交材料除以上地区以外的客人请提前15个工作日提交材料。
如何填写《中国内地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
(1)所有项目要用黑色钢笔、正楷填写。
(2)表格封面:“申请人姓名”由本人填写,“代写人姓名,由代写人填写(无文化的人及未上学不识字的儿童才能让人代写“无”。
(3)“政治面貌”一栏是否为”共产党员”或“共表团员,如没有参加任何党派的在栏目中写“无”。
(4)“出生地”和“籍贯”一定要填写到省,县或直辖市的市、区并且要与户口簿相符,户口簿上空白的由派出所补上。
(5)“婚姻状况”、“前往地和“申请种类”和”申请事由”在相应的项目上打“√”。
(6)“户口所在地址”按户口本的地址填写。
(7)“户口所属地址“按户口簿上派出所名称。
(8)”现住址”请填写到市、县街道及门牌号,家庭住在乡村的要写有乡村的名称。
(9)“电话”可以联系到本人的电话,职责本人没有电话的可写传呼机(手机)号码或亲友电话。
(10)“工作单位”没有工作单位的留空,“职位“按所属级别填写。
(11)”现有通行证号码”按持有的有效证件的内容填写,没有的不用填写。
(12)“拟前往时间”一栏留空。
(13)“本人简历”从小学到至今,要写明某年月在何部门做什么,最后阶段应与现在工作单位相同,如户口簿本人服务处所栏出示的单位与现代单位不一致,需回原单位开具调动证明或离职证明。
(14)港澳地区被探望亲属是指申请人要去探望或团聚的人(由境外亲友代买旅游单的申请必须填写),“何时何地何因赴港澳”要写明本人哪一年由于什么原因由何部门批准去港澳,没有去过的写“无”。
(15)"国内外主要亲属”必须按表格中所列的项目填写父、母、兄弟、姐妹、配偶、子、女(如父母已去世的,则要写去世时间),家庭成员中有工作单位的必须填写工作单位,无工作单位的注明无业并写上住址。
(16)在公、检、法、金融系统工作以及处级以上干部人员须在表格上的“单位或派出所意见”一栏有派出所或单位(有单位的由单位)填写,并由单位人事部门盖章(单位无人事章的盖公章“,无单位的由户口所在地派出所填写、盖章。意见内容应有:”该申请人所填写的内容属实,该申请人不是法下不准出境地的五种情形,同意其自费赴港澳旅游。“必须用钢笔填写,领导签署意见后写上单位或派出所的全称、意见签署人姓名及电话号码。
2、表格中的内容要全部真实填写,如做虚假,一切后果自负,不明之处请电话询问。
3、相片标准要求(与白底护照用的照片相同)
建议:南宁市户口的游客,护照相片须到办证大厅照相馆拍照。
4、赴宴港澳旅游:
(1)公安厅规定办理〈港澳通行证》从上交合格的申请表及照片起15个工作日内办好,而且填写赴港澳申请及只办证过程比较繁锁,如果是南宁市户口的游客还要求到广西行政审批大厅面见,因此想去港澳旅游的游客请最好提前15日以上报名和填写。
(2)赴港澳相片要求:4张/人。(跟护照的一样)
二、签注须知:(已有通行证的)
1、填写《中国公民往来港澳地区申请审批表》一份,内容按表须知填写。
2、交表时,需提交身份证、户口本原件及复印件各二件。
3、近期证件照4张(包括已粘贴大表格上的相片)“按相片标准要求”提供。
4、备港澳有效证件的原件及复印件二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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